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3.4.8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m。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 4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5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